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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暑期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计划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8日 初审人:沈友耀编辑:桑佳佳终审:沈友耀 浏览量:87

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积极推行工学结合模式,提高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bat365平台用户官网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办法》(院政〔2020〕2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暑期专业教师实践(挂职)锻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教师实践(挂职)锻炼对象为学院在职专兼任专业教师。

二、专业教师实践培训基地建设与专业教师实践(挂职)锻炼选派工作按照(院政〔2020〕25号)文件之规定执行。

三、有关要求

1.院内专任专业教师每 5 年在行业企业实践累计半年以上,每年至少 1 个月在实践培训基地实训;院内兼课专业教师平均每年至少 1 个月在实践培训基地实训,请各系切实做好专业教师实践培训基地建设和暑假期间专业教师实践锻炼选派工作。

2. 实践(挂职)锻炼单位需为在肥单位,专业教师实践(挂职)锻炼期间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防护。

3.《暑假期间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计划表》(附件1)、《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审批表》(附件2)(电子版、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以及实践培训基地建设协议复印件请以各系为单位于6月15日前报送人事警务处。

4.经人事警务处批复实践(挂职)锻炼计划后,各系方可安排专业教师开实践(挂职)锻炼。锻炼结束返校后,请各系于开学后15日内将《bat365平台用户官网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鉴定表》(附件3)、《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考勤表》(附件4)交人事警务处备案,并提前做好复印、建档留存工作。《bat365平台用户官网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期中检查记录表》(附件5)、《bat365平台用户官网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挂职)锻炼工作周志》(附件6)由各系建档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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